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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阅读次数: 5403 | |
各学院: 为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其他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条件的。 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学生不能转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二、接收计划 各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实际,研究确定可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及其他要求。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考核的组织工作。 2.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自主制订转专业考核办法。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考核重点应为学生专业基础素质及兴趣和专长,考核的各个环节(命题、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等)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考核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评委原则上每组不少于3人。 3.加强转专业考核过程管理,做好各考核环节材料的保管工作。 四、进度安排 1. 5月7日前,各学院将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可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考试科目及考核要求报教务处。学校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 5月14日—20日,拟申请转专业的2017级学生,凭本人学号和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密码登录转专业管理系统,确认本人信息,选择拟转入专业,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其他年级学生填写《江苏理工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6月4日前,学生所属学院教务办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完成初审。6月18日前拟接收专业所属学院对申请学生完成复审。 4. 7月10日为转专业考核笔试时间,面试考核时间为7月10-11日。 5. 7月16日前,各学院将所有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录入转专业管理系统,并将相关考核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6. 7月20日前,学校公示转专业考核通过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需满足下列条件: 1.录取成绩最低分为60分; 2.满足申请转入专业相关录取条件; 3.接受学生转专业的名额不应超过公布的计划数; 4.第一学年所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 转专业学生从秋季学期开始转入指定班级就读。 (转专业报名系统网址:http://210.29.200.112:86) 教务处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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