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应(往)届毕业生重新学习工作的通知
2018-05-22      阅读次数: 2432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继续组织应(往)届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符合《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江理工教〔201799号)文件规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86612日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

(二)考试时间

    1.重新学习考试:201898日至9日;

2.校计算机等级考试:201898日;

3.校学位英语考试:

12018626日,限2018届统招生源非艺术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2201898日,往届毕业生和未报名6月份考试的2018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考试组织

1.学生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重新学习报名手续,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和身份信息审核。

2.填写重新学习登记表,每位学生限报5门课程。

3.缴纳费用。重新学习收费标准:公办本科生,2014级及以后入学的为80/学分,2014年之前入学的为60/学分;民办本科生,2013级为160/学分,2013年之前入学的为120/学分。

42018622日以后学生可至所在学院查询重新学习安排。

5.准考证于考试前三天发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报名,确保重新学习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凡逾期未报名的,一律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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