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研究起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性意见;

    2.组织各教学单位制(修)订本科教学计划;

    3.教学计划的变更管理;

    4.研究、制定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5.专业设置与调整;

    6.新专业学士学位授权验收;

    7.各级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检查、验收;

    8.各类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检查、验收;

    9.研究、制订课程建设指导性文件;

    10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并落实课程建设规划;

    11.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

    12.各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检查、验收;

    13.筹划、组织与实施学校教学改革研讨相关工作;

    14.组织开展教学研究;

    15.各级教改项目申报、检查、验收;

    16.教研业绩统计管理;

    17.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工作;

    18.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和奖励工作;

    19.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培育、申报、评选、跟踪;

    20.教学研究成果汇编;

    21.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