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14      阅读次数: 3633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校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2020年江苏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二、推荐限额与注意事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可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项目数为10项,其中可推荐申报2021年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5项;2021年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2项;2021年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奖3项。由现任校领导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推荐数量不超过30%,申报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总数不超过总数的50%

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1630日。项目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高等教育类项目需明确申报类别:本科生教育或研究生教育。

为提高我校推荐项目的竞争力,建议相关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整合优化。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三、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其中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725前,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815日前。

提交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本,一式三份)、附件材料(纸质版本,独立成册一式一套)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盖章签字版本,一式一份)纸质稿按规定时间交教务处教研科(28-221,申报书及汇总表(WORDPDF格式电子文档各一份)发至tctjyk@jsut.edu.cn

联系人:张万军;电话:86953067,13861275187

 

教务处   

2021713

 


附件: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rar

一、基础教育类

附件1-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类)

附件1-2: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类)填报说明

附件1-3:基础教育类省级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

二、职业教育类:

附件2-1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2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

附件2-3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成果汇总表

三、高等教育类:

附件3-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高等教育类)

附件3-2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3-3: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公示信息表

附件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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