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方案
2021-08-26      阅读次数: 19678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高校2021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保障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按照“按时开学、线上教学、延期报到”原则系统做好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工作。


1.2018-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9月30日修订)

20182019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学时间为95日,96日~108日按照秋季学期课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教学。错峰分批返校报到时间为922日~23日,1010日起,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课表规定时间、地点转为正常线下授课。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0910进行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1016日~17日,举行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原定于925日~26日举行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延期至124日~5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9月30日修订)

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开学时间为911日,913日~1017日按照秋季学期课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教学。错峰分批到校报到时间为:104日~5日,军训时间为:1018日~31111日开始按照2021年秋季学期课表规定时间、地点正常线下授课。

特别提示: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学生暂不返常返校报到,具体返常返校安排另行通知。

二、具体教学安排

(一)认真做好学籍注册工作

本科生开学后,及时开展学籍注册。对于因各种原因未注册的,做好全面排查摸底与信息反馈工作。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在学生返校后3日内须将报到情况汇总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新生报到注册与资格审查工作另行通知。

(二)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工作

1.理论课程

2018-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96日~108日期间、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913日~1017日期间,须按照2021秋季学期课表规定时间开展线上教学。体育课程由教师统一组织学生利用在线开放课程自主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练习,建议以太极、八段锦等武术项目或俯卧撑、平板支撑、仰卧起坐等身体素质类项目为主。

2.校外实习(9月3日修订)

对于集中实习,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联系,提前做好各项实习准备工作,并应全部安排在江苏省低风险地区。实习期间,对学生应进行严格集中统一管理,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实习。对于周期长、需要住宿的实习,学生应尽量安排在实习单位内集中住宿,若实习单位无法提供住宿条件,各学院应就近安排集中住宿点。对于分散实习,在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学生、学校、企业签订实习协议,企业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学生暂不返校,直接到企业顶岗实习。

3.校内实验实训

实验实训类课程原则上在学生返校两周(108日)后开始。实验实训课程班级学生人数比较少,且实验实训场所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学生返校后开始分批有序开展实验实训。各二级学院对于原教学计划安排返校前的实验、实训类课程教学任务,做出具体调整预案,开学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于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等涉及到多个理工科学院的课程,课程权所在学院应提前和相关学院沟通调整教学计划。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可提供实验实训相关的文献、指导书、视频等资料供学生提前预习,并做好实验实训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有免费开放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校外在线资源,指导教师可选择合适的虚拟仿真项目开展实践教学。虚拟仿真项目资源能满足本课程实验教学要求的,可替代现有课程的部分实验实训。

实习实训课程正常开始后,各实验教学中心应通过延长开放时间、双休日补课等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开展,确保如期完成本学期实践教学任务。

4.公选课和重新学习课程选修

在校学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公选课和重新学习课程的选修工作按照教务处通知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做好2022届毕业生学业情况排查,及时指导有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选课,督促按时完成学业。

(三)规范开展期初考试工作(9月17日修订)

10910进行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需按规定及时办理缓考手续。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考试过程中应避免学生聚集,考试座位适当拉开距离,监考教师和学生全程佩戴口罩。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按疫情防控规范组织考试。

(四)有序做好教材发放工作

学生返校后,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教材发放时间表,组织学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错峰到教材分发点领用。

按照教学要求和有关规定,学生均需正常领取教材和学校自编讲义。如有特殊情况,除“马工程重点教材”、劳动教育课程配套教材等按规定原则上学生均需领用的教材外,学生本人可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理由较为充分的,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少领部分教材。请各学院分管教学和学工领导协同工作,积极引导、严格把关,防止盗版和违规经营教材流入学校。特别关注班干部和个别学生,避免参与违规经营,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1.理论课程开课学院应按照秋季学期课表,组织老师认真做好所主讲课程至少5周的线上教学方案,并于开课前1周将线上教学授课方式、授课平台、课程登录方式等开课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学生在授课平台完成线上教学试运行。

2.对因疫情影响暂不能返校的学生,所涉及课程的教学与考试可采取以下方式:

1)对已完成自建在线课程建设的课程,可采用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任课教师提供在线答疑指导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

2)暂未完成自建在线课程建设的课程,任课教师采取线上单独辅导答疑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

3)合理安排和调整实践教学任务,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作出相应调整或替代方案。

4)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采用线上考试,或暂缓考试。

3.推荐教师采用以长江雨课堂教学平台为主、其他工具为辅的方式组织线上教学,教务处将于开学前统一把开课信息导入长江雨课堂教学平台,学生通过微信雨课堂小程序可直接登录学习。教师也可利用超星泛雅、爱课程等平台开展线上教学。校内主要教学平台服务保障联系方式:

1)雨课堂:教务处陆剑,联系电话:0519-86953065

2)爱课程:教务处颜怡,联系电话:0519-86953065

3)超星泛雅:信息中心章怡,联系电话:0519-86953568

4.各教学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主讲教师积极主动和学生对接,根据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布置作业,做好在线辅导和过程考核。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线上学习的管理,特别是2021级新生的导学助学工作,协助主讲教师开展线上教学,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协调处理。

教务处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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