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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阅读次数: 1881 | |
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快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优化我校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按照《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江理工教〔2023〕94号)文件要求,学校启动首批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行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微专业聚焦特定领域和产业发展需要,通过深度产教协同,着力提升学生服务行业发展所具备的知识、能力、素养。 二、申报限额与条件 (一)申报限额 每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1.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校优势专业开展建设。 2.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3.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校企交流合作。 4.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符合学校统一要求。 5.开设单位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三、申报流程 1.拟设立微专业的教学团队制订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学生选拔方案与流入流出机制,服务于微专业的现有基础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交学院负责人审定。 3.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微专业设置申请材料。 4.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后,公布微专业设立名单。 四、资助政策 学校为每个微专业提供10万元经费资助,项目立项后下拨5万元到项目组,经中期检查合格下拨2.5万元,完成项目建设下拨2.5万元。鼓励学院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确保微专业建设工作正常运转。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于2023年9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申请表》(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打包,并以“学院名称-专业负责人姓名-微专业名称”命名; 2.《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PDF版),并以“学院名称-微专业汇总表”命名。 联系人:王江涛、张万军 电子邮箱:tctjyk@jsut.edu.cn 联系电话: 86953063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 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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