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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阅读次数: 1041 | |
各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江理工教〔2016〕185号,见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与要求 2024年立项类别包括第Ⅰ类课题和第Ⅱ类课题两种。各类教改立项的基本要求为: 1.第Ⅰ类课题为引导性课题,鼓励不同学院和专业的基于指南联合申报。第Ⅱ类课题为一般课题,鼓励基于指南进行研究和申报。 2.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学校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院积极支持,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二、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在人才培养定位、体系、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优先资助在指南范围的课题。 三、申报遴选与鉴定结题 具体见《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江理工教〔2016〕185号)。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各单位所申报项目第Ⅱ类课题中“五育并举培养的专项”5种(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劳动教育、美育和体育)专项课题必须覆盖至少2种、“产教融合专项课题”中须至少覆盖1项。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1份,单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1份。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tctjyk@jsut.edu.cn)。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请各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排序,签章后统一送交教务处教研科,个人报送不予受理。联系人:邹玉婷;联系电话:86953067。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加大指导力度,确保申报质量。 附件:1. 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24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 4. 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5. 指定学术期刊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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