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1-10      阅读次数: 162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2024年最新修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4号)精神,为加强教育教学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奖励在教学研究、改革与实践中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成果。其主要内容包括: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成果及教育教学方案,或者由我校牵头、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对全国全省教育教学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程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1.所申报的成果应完成并经过至少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项目,具有先进性、示范推广作用。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是承担我校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3.已获校级或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评奖。如果获奖项目近两年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的,可以再次申报。

三、奖项设置与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

1.本次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各单位仅限推荐一等奖和二等奖,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个),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项目的学院可酌情增加推荐1-2个。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在评选出的一等奖中择优产生。

2.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3.本次评选将为2025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准备,学校将择优推荐部分成果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应对申请者的个人条件、成果实践年限、实践成效等认真审查筛选,签署明确的意见,择优推荐参评项目。

2.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填写说明见附件2;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3份;《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tctjyk@jsut.edu.cn)。

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程资源、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装订成册,一式一套。如教学成果为教材与著作,请提供样书,课件请刻盘报送。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汇总,由教务办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申报、个人报送一律不予受理。有关职能部门的申报成果,如无法归属到相应学院(部),可直接报教务处。

联系人:颜怡;电话:86953070。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2.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填报要求.doc

附件3.2025年江苏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务 处      

 2025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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