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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6 阅读次数: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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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学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产教融合型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厅和学校通知精神,并明确《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指标体系》(附件1)的内涵要求。 1.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至少已完成两轮课程教学的本科课程。校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同类课程中育人与教学效果突出,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2.课程申报主体。课程负责人应由具有企业背景或有近三年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或产业教授担任(单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学院盖章),优先支持由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担任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二、主要任务 1.加快课程内容更新。打破知识传授主导的传统课程模式,突出对学生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融入课程教学内容,融合高校基础研究、应用研发能力和企业行业产业前沿技术、产品研发经验与成果,最大程度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内容更新,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 2.强化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重构师生、教学关系,重塑课程教学新形态,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课程整体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优先支持实践教学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授课的课程。鼓励产教深度融合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积极推广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4.推进课程团队建设。重视课程团队建设,加强专任教师与企业行业导师协同合作,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专门基层教学组织,常态化开展课程建设、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学研讨活动,协同提升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的组织能力。 三、遴选程序 1.各学院精心组织院级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工科学院按不少于所开设课程总数的10%申报;理科、文科学院按不少于所开设课程总数的5%申报,具体见《各教学单位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指标》(附表4)。 2.已获批省级、校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的,不得重复申报。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对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四、验收要求 建设期间,参照相应指标体系(见附件1)开展建设。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一份标准的产教融合型教学大纲。应包含高校和行业企业教学内容,紧扣产业技术发展与应用的主流和前沿,及时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融入课程教学内容。体现案例式教学实施、课程考核评价等内容。 2.一套重构的产教融合型教案。根据上述教学大纲编制能体现产教融合型特点的教案,鼓励以真实项目(案例)为载体,开展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和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一套完整的产教融合型课件。课件内容应充分结合行业产业的真实应用场景、应用经验、应用要求、实施规范和流程,以及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等真实工作要素,体现课程内容的应用性和实践性。 4.一套真实项目的教学案例库。提交案例库整体介绍、清单及详细内容。案例库应包含足够数量的真实项目案例(不少于10个),覆盖课程主要知识点。案例需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反映行业最新动态和技术趋势。 五、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以下申报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学院+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发送至邮箱41241334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1.《江苏理工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2.《江苏理工学院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3)一式一份(申请书在前,支撑材料在后合并成一册)。
附件:
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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