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6-03-06 阅读次数: 10 | |
|
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拓宽学生素质教育提升途径,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各学院每学期应组织教师开设通识选修类课程(公共选修课)。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学院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选课报名。 一、选课对象 校内2022级、2023级、2024级公共选修课学分未满足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或对公共选修课有兴趣需求的学生。 二、选课时间及选课要求 2026年3月8日(周日)12:30开始,至2025年3月12日(周四)23:00结束,其中: 1. 3月8日12:30至3月9日11:30 2022级学生选课(可在规定时间内退选),可选两门。 2. 3月9日12:30至3月10日11:30 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选课(可在规定时间内退选),2023级、2024级学生可选一门。 3. 3月10日12:30至3月11日11:30 如有课程未选满,2023级、2024级学生可选两门(可在规定时间内退选)。 4. 3月11日12:30至3月12日8:30 课程退选(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退选)。 5. 3月12日10:30至3月12日23:00 教务科依据课程选课人数在教务管理系统主页公布停开课程,已选停开课程的学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重选;其他学生也可在此时间段内选课。(此时段不能退选)。 学生选课时注意选课课程的备注提醒,选课后须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是否选课成功。学生可在个人课表中查询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地点。 三、注意事项 1. 各学院教务办应及时将公共选修课上课信息(时间、地点)通知任课教师,公共选修课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 2. 各学院教务办应做好2026届毕业班学生的公共选修课选修情况核查,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注意公共选修学分结构),通知其务必参加本次选修,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已经修满公共选修课学分的学生可不再进行选课。 3. 学生选课时,不要选择与本专业内课程相近的课程。已经学习并通过的公共选修课,再次选修不重复计学分。
教务处 2026年3月6日 附件1: 附件2: |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