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2-05-26      阅读次数: 450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和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做好、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学校决定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认真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隐患台账,做好危险源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以单位自查和学校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

1.各学院自查自纠(526—31日)

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制定自查方案,对本院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结合检查要点和重点,全面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和危险源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期限。

2.学校现场检查(61-2日)

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将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查阅相关台账和制度等资料,结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现场查看各单位自查报告、记录、台账等。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宣传、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及常规冷热设备等12个方面。重点排查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压力容器、加热及制冷设备。重点检查项目的检查要点如下:

1.危险化学品

对危险化学品闭环管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处置)的实际运行情况及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涉及危险化学品房间的危险源、安全等级识别,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审批、存放管理、使用台账等监管情况,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五双管理的落实,危险化学品暂存室、暂存柜管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情况);二是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试剂柜、通风橱、洗眼器、喷淋设施,气体钢瓶防护、气体防泄露检测装置,个人防护服、口罩、眼罩、呼吸器等配置和保障)。

2.气体钢瓶

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建立气体钢瓶台帐,有专人管理和记录;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确认满、使用中、空瓶三种状态;及时关闭气瓶总阀;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必要的气体报警装置;气体管路和钢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

3.压力容器

规定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大于0.1MPa且容积大于30kg的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检验单位须有相关资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将定期检验合格证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压力容器的存放区域合理,有安全警示标识;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的气罐满足防爆要求;压力容器应有专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使用登记。

4.加热及制冷设备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满足防爆要求: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冰箱应为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冰箱门上应注明是否为防爆冰箱;冰箱内存放的物品须标识明确,试剂必须可靠密封;冰箱、烘箱、电阻炉的使用满足使用期间和空间等要求;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电炉或者电吹风须有安全防范举措(涉及化学品的实验室不使用明火电炉;如不可替代必须使用,须有安全防范措施)。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检查完成后,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和《实验室危险源调查表》(附件2,于531日下班前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f@jsut.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自纠表.docx

附件2:实验室危险源调查表.docx

  

 

教务处保卫处、科技处、资产管理处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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