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2.组织实验教学过程检查及相关工作;

    3.实践教学任务安排,编制实践教学统计表;

    4.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5.组织见习、实习和实训的检查和基地管理;

    6.组织管理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制订、过程督查和总结等,组织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组织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评审工作;

    7.负责本科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分配与监管。

    8.负责学校产教融合的文件制定、组织管理和制度管理;

    9.负责管理国家级、省级、校级产业学院的申报、检查、推进工作,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

    10.负责牵头推进重大产教融合项目的建设工作。

    11.负责学校与行业、企业、院校、科研院所等的沟通交流,统筹做好产教融合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12.负责产教融合专业、项目的申报、管理与检查工作;

    13.负责产教融合型师资、平台等产教融合优质资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