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组织开展国家关于教师教育工作政策的宣传与推广;

    2.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3.负责教育实习基地的拓展、建设、管理与维护以及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的组织与安排;

    4.组织开展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等;

    5.配合做好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6.负责全校师范生数据库及相关报表的填报、完善与上报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校内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以及全校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协调各师范生培养单位间相关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