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开展教师教育方针、政策研究;

    2.制定学校教师教育的规划与安排;

    3.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4.教师教育见习、实习的组织、实施;

    5.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技能测试和成绩评定工作;

    6.师范生教学能力竞赛的组织管理;

    7.配合做好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8.做好卓越教师项目申报与培养过程管理;

    9.教师教育知识的推广与普及;

    10.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